未成年自愿给别人钱该怎么处理?
我家孩子是未成年人,他自愿把自己的零花钱给了别人。我知道后挺着急的,也不清楚这钱能不能要回来。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该如何处理的,能不能让对方把钱还回来呢?
展开


在探讨未成年自愿给别人钱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在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上的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意味着他们在认知和判断能力上还很欠缺,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以,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自愿给别人钱的行为是无效的。比如一个六岁的孩子把自己的压岁钱送给了小伙伴,从法律角度看,这个送钱的行为自始无效,家长有权要求对方返还钱财。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给别人钱这种行为,如果数额较小,符合其年龄和智力所能理解和支配的范围,比如一个十岁的孩子用自己的零花钱请同学吃了个小零食,那么这个行为通常是有效的。但如果数额较大,超出了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范围,比如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未经家长同意,把自己攒的上千元钱送给了别人,这种行为就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一般是父母)的同意或者追认才有效。如果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者不追认,那么这个行为就是无效的,家长可以要求对方返还钱财。 如果遇到未成年自愿给别人钱,而家长认为需要追回的情况,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说明情况并要求返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