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误诊病人在医院应该怎么处理?

我在医院被误诊了,现在心里特别慌,也不知道该咋办。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像我这种被误诊的病人在医院要怎么处理呢?是直接找医生理论,还是有其他正规的流程?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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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误诊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病人遭遇医院误诊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及时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证据是后续处理误诊问题的关键,它能证明误诊这一事实的存在。比如病历资料,这是记录患者病情、诊断过程和治疗情况的重要文件,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报告等。此外,检查单据,像X光片、CT片、血液检查报告等,也能反映患者当时的身体状况。还有诊断证明,它明确了医院最初的诊断结果。这些证据能帮助确定误诊的情况以及可能造成的影响。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其次,与医院进行沟通协商。可以先尝试与医院的相关部门,如医务科、医患关系办公室等进行沟通,向他们说明误诊的情况,并提出合理的诉求,比如要求重新诊断、解释误诊原因、赔偿相关损失等。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友好的方式解决问题。《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如果与医院协商不成,患者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由专业的医学专家组成的鉴定机构,对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事故的等级等进行评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若鉴定结果认定为医疗事故,而医院仍拒绝承担相应责任,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患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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