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未构成伤残等级该怎么处理?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去做了工伤认定,结果是未构成伤残等级。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不知道自己能得到哪些赔偿,也不了解具体的流程。想问问这种工伤未构成伤残等级的情况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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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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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职工遭遇工伤但未构成伤残等级时,仍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获得相应的权益保障。以下是详细的处理方式: 首先是工伤认定环节。当发生工伤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而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在认定为工伤之后,虽然未构成伤残等级,但仍可享受一些待遇。比如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此外,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这些规定出自《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三条。 若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的费用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要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了解赔偿的进展和相关情况。如果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问题产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即便工伤未构成伤残等级,职工也应了解自身权益,按照法定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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