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专业分包发生安全事故后该如何处理?

我这边有个项目进行了专业分包,最近分包工程发生了安全事故。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责任该怎么划分,赔偿该由谁来承担,后续要走哪些处理流程,所以想问问专业分包发生安全事故后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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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包事故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专业分包发生安全事故后,需要按照一系列的步骤和依据相关法律来处理。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专业分包则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在责任划分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分包单位具有相应资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步是立即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企业也应当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进行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二步是进行事故报告。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步是事故调查。该条例规定,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调查组履行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职责。 最后是事故处理和赔偿。依据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对于受害者的赔偿,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如果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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