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遭追尾且对方全责,应该如何处理?


如果车祸遭追尾且对方全责,以下是具体的处理步骤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事故发生后要保持冷静。如果事故轻微,未造成人身伤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要是造成人身伤亡了,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接着,等交警来处理。警方到场后会勘察现场,出具责任认定书,这可是后续理赔的关键依据。 然后是理赔环节。一般来讲,由对方保险公司帮你定损后,对方车辆驾驶员可以先行垫付修车费,或者你直接修好车后拿发票找责任方报销。当然,当事人也可以凭车辆维修费用单据或发票以及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等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另外,如果双方对赔偿等问题自行协商不成,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交通费、汽车维修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相应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要是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车主可首先向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如果复核结果仍不满意,车主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重新判定事故责任。 相关概念: 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文件,是后续处理事故赔偿等问题的重要依据。 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一种强制购买的保险,在交通事故中对第三方(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同交强险概念,旨在保障交通事故中第三方的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