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税共同赡养人已退休该如何处理?

我在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这一项时,我的共同赡养人已经退休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对我的个税申报有没有影响,该怎么处理相关事宜,是继续和之前一样填写,还是需要做其他调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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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赡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个税申报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一项重要的内容。当共同赡养人已退休时,我们先了解一下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基本概念。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简单来说,就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赡养老人的负担,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定的金额。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共同赡养人退休并不影响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享受。因为退休只是意味着其退出工作岗位,不再获取工资等劳动收入,但在赡养老人这件事情上的法律义务并没有改变。在申报时,如果之前已经约定好了分摊方式,且符合规定,那么可以继续按照原方式进行申报。比如,你和兄弟姐妹之前约定每人每月分摊500元,那么即使有共同赡养人退休,这个分摊方式依然有效。 不过,如果因为共同赡养人退休导致经济状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分摊方式,也是可以的。但要注意,新的分摊方式需要由兄弟姐妹间重新约定,并且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同时,不管怎么调整,每人分摊的额度都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而且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分摊方式。总之,共同赡养人退休后,要根据实际情况,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个税申报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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