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先动手我还手了该怎么处理?
今天和人起了冲突,对方二话不说就先动手打我,我一时没忍住就还手了。现在心里有点慌,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处理,是算我正当防卫,还是双方都有责任啊?我很担心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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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对方先动手,自己还手这种情况时,法律上会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如何处理。首先,我们要了解正当防卫这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正当防卫是指当我们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时,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如果在这个过程中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也就是说,如果对方先动手,我们还手是为了制止对方的侵害行为,并且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那么就属于正当防卫。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判断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以及是否超过必要限度并不总是那么简单。比如,要是对方只是轻轻推了你一下,而你却使用了暴力手段进行还击,造成对方重伤,这种情况就可能被认为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在冲突中互相斗殴,也就是双方都有伤害对方的故意,这种情况通常就不属于正当防卫了。在互相斗殴中,双方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造成对方轻伤以上的伤害,可能会面临故意伤害罪的指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以,当遇到对方先动手的情况时,一定要尽量保持冷静,采取合理的措施来保护自己,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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