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卖方常见纠纷如何处置?


在二手房交易中,卖方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纠纷,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常见纠纷及相应的处置办法。 首先是买方违约不支付房款的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买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支付房款,卖方可以书面催告买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若买方在催告后仍不支付,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通常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但如果约定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调整。 其次是房屋质量争议引发的纠纷。有的买方可能会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要求卖方降价或者承担维修费用。这里需要区分情况,如果是房屋的隐蔽瑕疵,且卖方在出售时故意隐瞒,那么卖方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诚实信用原则,卖方有义务如实告知买方房屋的真实情况。但如果是一些轻微的、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瑕疵,且在交易时已明确告知买方,那么买方以此为由要求降价或其他不合理要求,卖方可以拒绝。 再者是买方拖延办理过户手续的纠纷。过户手续是二手房交易的重要环节,若买方拖延办理,可能会影响卖方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买方承担逾期办理过户手续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卖方也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要求买方赔偿。同时,卖方可以通过书面通知等方式,要求买方在合理期限内办理过户手续,若买方仍不办理,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最后,如果双方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纠纷,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卖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来解决。在处理纠纷时,卖方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如合同、沟通记录、催告函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