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换城市要怎么处理?


当您需要将社保从一个城市转移到另一个城市时,这涉及到社保转移接续的问题。社保转移接续是指在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就业时,把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参保地,让您的社保权益能够得以延续。 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对于医疗保险,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办理社保转移时,您需要注意准备好相关材料,一般包括身份证、社保卡等。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要求和流程上会有一些细微差别,您可以提前咨询原参保地和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以便顺利完成社保转移手续,保障自己的社保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