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消费了该怎么处理?
我和我爱人在生活里花了不少夫妻共同财产,现在我们对这笔消费后的处理有点拿不准。不知道是有什么规定要遵循,还是说可以我们自己协商。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夫妻共同财产消费了之后究竟该怎么处理才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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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夫妻共同财产被消费后,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进行特殊处理。因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日常生活中,为了满足家庭的正常生活需求、子女教育、医疗等合理开支而进行的消费,都属于对共同财产的合理使用。比如购买日常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孩子的学费等,这些消费行为都是被认可的,不需要事后再去划分或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在合理范围内,任何一方都可以自主决定如何使用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一方存在恶意消费、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大量共同财产用于赌博、吸毒等非法活动,或者在离婚前故意转移、隐匿、挥霍共同财产,企图减少另一方应得的财产份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恶意消费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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