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夫妻债务怎么处理?


当夫妻一方去世后,对于夫妻债务的处理需要依据债务的性质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别。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一起为了家庭生活、共同经营等目的而欠下的债务。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房子,或者一起开公司借的钱,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个人债务则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了自己的特殊需求所借的钱,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在夫妻一方死亡的情况下,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需要继续偿还。 而对于去世一方的个人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所以,对于去世一方的个人债务,要以其遗产来进行偿还,如果遗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继承人没有义务用自己的财产去偿还超出部分,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那么也就不用承担该个人债务。 总之,在处理人死夫妻债务问题时,关键是要先分清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然后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这样才能合理合法地解决债务问题,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