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商标侵权后被侵权人该怎么处理?


当发生商标侵权后,被侵权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进行处理: 首先是与侵权方协商解决。这种方式是最为直接和便捷的。被侵权人可以主动联系侵权方,向其表明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商标侵权,并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如停止使用该商标、销毁带有侵权商标的商品等,同时还可以要求侵权方赔偿因侵权行为给自己造成的损失。这种协商解决的方式可以避免耗时耗力的法律诉讼程序,尽快解决问题。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商标侵权纠纷,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被侵权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查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行为地或者侵权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如商标注册证书、侵权商品的照片、购买凭证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一旦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处以罚款。依据《商标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 另外,被侵权人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法院起诉是一种较为强力的维权方式,需要被侵权人准备充分的证据,包括商标权属证明、侵权事实的证据以及因侵权所遭受损失的证据等。法院在审理商标侵权案件时,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来判定侵权行为是否成立。如果判定侵权成立,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侵权方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