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该如何处理?


当发生工伤时,以下是具体的处理步骤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及时救治伤者是关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所以,一旦发生工伤,应立即将受伤职工送往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之后再转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 接下来是工伤认定环节。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进行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后,若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最后是赔偿环节。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工伤职工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根据伤残鉴定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死亡赔偿待遇主要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相关的工伤赔偿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