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突然解散的赔偿依据是什么?

我所在的公司突然宣布解散,一点预兆都没有。我在这公司干了好几年了,现在面临失业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知道公司突然解散应该怎么赔偿,赔偿的依据是啥,我好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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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司突然解散时,员工的赔偿问题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规定。首先,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经济补偿是公司在特定情形下,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的一种补偿费用,用于弥补员工因公司解散等情况失去工作所遭受的损失。工资是员工为公司提供劳动后应得的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该法第四十六条又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就为公司解散时员工获得经济补偿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此外,在公司解散过程中,员工还享有获得应得工资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以,公司在解散时,必须结清员工的工资。 总之,当公司突然解散时,员工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和结清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员工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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