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突然宣布解散应该赔付员工多少?
公司毫无预兆地突然宣布解散,我在这公司工作有些年头了,很担心自己能拿到的赔付不合理。想了解一下按照法律规定,公司突然解散的话,到底应该赔付给员工多少钱呢?是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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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突然宣布解散时,员工应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首先,经济补偿的计算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简单来说,如果您在公司工作了3年,那公司就要支付给您3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这里还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工作时间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比如您工作了8个月,那就按照1年计算,公司要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要是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工作了4个月,公司就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另外,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解散并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还应该额外发一个月的工资。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就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一定金额,用来弥补劳动者可能受到的损失 。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个数据用来确定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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