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解散员工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有些年头了,最近听说老板打算解散公司。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员工能得到怎样的补偿?是按什么标准来算的呢?就想具体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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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老板解散员工时,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具体来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比如您在公司工作了3年,那公司就应当支付给您3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要是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这种情况就按一年计算。举例,您工作了8个月,那就按照工作1年算,公司要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而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要是您只工作了4个月,公司就需要支付给您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另外,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并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用于弥补劳动者因失去工作而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月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补偿年限: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工资情况确定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时间上限 平均工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用于和劳动者工资对比确定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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