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催收查不到新单位?


在面对债务催收时,很多人担心催收方获取自己新单位的信息从而干扰正常工作。从法律角度以及实际操作层面,有以下办法可以尽量让催收查不到新单位。 首先,要注意个人信息保护。在日常生活中,避免随意在不可信的平台或场合透露自己的新单位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所以,你有权保护自己新单位等个人信息不被非法获取和使用。 其次,与债权人或者催收机构进行积极沟通。告知他们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债务问题,并且明确要求他们不得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你的个人信息,包括新单位信息。依据《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第十三条,债务催收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不得骚扰无关人员。你可以强调这种骚扰行为是不合法的,要求他们遵守相关规定。 再者,如果催收机构已经对你进行了骚扰,你可以保留相关证据。比如电话录音、短信记录等,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通过这种方式来震慑催收机构,使其不敢轻易非法获取你的新单位信息。 最后,如果可能的话,变更与原债务相关联的联系方式。因为催收方可能会通过原有的联系方式获取你的新单位信息。通过更换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减少他们获取你新信息的途径。同时,在新单位填写相关信息时,尽量避免使用可能被催收方关联到的信息,进一步降低信息泄露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