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违法拆迁和征地该如何进行追责?
家里的房子遇到政府违法拆迁,土地也被违法征收了,这让我们一家人很无助。我们不清楚这种情况下该通过什么途径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也不知道具体有哪些方式能维护自身权益,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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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违法拆迁和征地的追责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且不同情况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和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 **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违法拆迁和征地行为给被拆迁人或被征地人带来了实质性的经济损失,相关责任主体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比如房屋被强拆,房屋所有人因此遭受的财产损失,包括房屋价值、屋内物品损失等,都应由责任方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依法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例如,在违法征地拆迁过程中,相关部门的领导或具体执行人员,如果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分。同样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违法拆迁和征地行为严重到触犯刑法,那么相关责任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在征地过程中,相关人员存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行为,就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政府征地存在非法批准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拆迁人或被征地人也可以向上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要求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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