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的共犯如何认定?
我朋友叫我一起去偷东西,我当时跟着去了,但没动手偷,在旁边看着。现在东西被偷了,失主报警了,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会不会被认定为盗窃共犯啊?我想了解下认定盗窃共犯的标准是什么。
展开


要理解盗窃共犯的认定,首先得明白什么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指的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对于盗窃共犯的认定,需要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来看。主观方面,要求各行为人具有共同盗窃的故意。这意味着每个参与人都知道自己在和他人一起实施盗窃行为,并且对盗窃的结果是积极追求或者放任的。比如,张三和李四商量好一起去偷某商店的财物,他们都清楚自己的行为是盗窃,这就具备了共同盗窃的故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里强调的‘共同故意’就是认定盗窃共犯主观方面的关键。 客观方面,各行为人要有共同盗窃的行为。共同盗窃行为并不要求每个人都直接实施了窃取财物的动作。它可以表现为不同的分工,有的负责直接偷取财物,有的负责望风,有的负责接应等。就像刚才说的例子中,张三负责撬锁进入商店偷东西,李四在外面望风,虽然李四没有直接偷拿财物,但他的望风行为为张三的盗窃提供了帮助,使得盗窃行为能够顺利进行,所以李四的行为也属于共同盗窃行为的一部分。只要这些行为相互配合,共同指向盗窃这一犯罪目标,就可以认定存在共同盗窃行为。 回到你描述的情况,虽然你没有动手偷东西,但你跟着朋友去了盗窃现场,并且在旁边看着,这种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起到了望风或者心理支持等帮助作用。具体是否会被认定为盗窃共犯,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根据证据来综合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