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签订合同属于合同诈骗?
我和别人签了份合同,对方的一些行为让我怀疑是合同诈骗。但我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签合同过程中构成合同诈骗的。我想知道判断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有没有具体的情况能认定为合同诈骗,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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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各种欺诈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要认定签订合同构成合同诈骗,首先需看是否存在以下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这些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一是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简单来说,就是用不存在的单位或者假冒别人的名义和对方签合同。二是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比如用假的支票、房产证等进行担保来签合同。三是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比如本身没能力完成合同,但先履行一点小部分,让对方继续和自己签更大的合同。四是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就是拿了对方给的东西后直接跑了。五是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合同诈骗还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主观上,行为人必须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故意。客观上,要判断其行为是否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并且骗取的财物数额要达到较大标准。对于数额较大的标准,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所差异,司法机关会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当地实际情况来确定。总之,认定合同诈骗需要从多个方面综合判断,不能仅仅依据某一个行为就轻易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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