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从犯是怎么认定的?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诈骗罪从犯的认定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法律依据和判断标准的过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从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诈骗罪从犯的认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从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看,从犯通常不参与犯罪的主要策划和实施,在整个诈骗犯罪活动中起到的是次要的作用。比如,在一个诈骗团伙中,主犯负责制定诈骗方案、组织实施诈骗行为,而从犯可能只是负责一些辅助性的工作,像帮助传递虚假信息、协助主犯进行一些简单的伪装等。他们的行为对于诈骗结果的发生起到的推动作用相对较小。 从参与犯罪的程度来说,从犯一般没有直接实施诈骗的核心行为。例如,在电信诈骗案件中,主犯可能直接与被害人联系,通过虚假的身份和话术骗取被害人的财物,而从犯可能只是负责收集被害人的信息,为诈骗行为提供一些前期的准备工作,但并没有直接与被害人进行关键的诈骗沟通。 从获利情况来看,从犯在诈骗所得的分配中往往获利较少。因为他们在犯罪中的作用相对较小,所以获得的利益也相应较少。比如,整个诈骗团伙骗取了一笔数额较大的钱财,主犯可能会拿走大部分,而从犯只获得一小部分,这也可以作为认定从犯的一个参考因素。 此外,从主观故意方面来看,从犯虽然明知自己参与的是诈骗行为,但通常没有像主犯那样积极追求诈骗结果的发生,其主观故意的程度相对较低。比如,有些从犯可能是在被胁迫或者受到一定引诱的情况下参与到诈骗活动中的。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诈骗罪从犯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多个因素,不能仅仅依据某一点来判断。只有全面、客观地分析各个因素,才能准确地认定是否为从犯,从而确保法律的公正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