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员工离职工资结算有哪些规定?

我最近办理了离职,但是公司结算工资的方式我不太理解。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员工离职工资应该怎么结算,是离职当天结清,还是可以拖延一段时间?有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结算的时间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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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员工离职工资结算规定在我国相关法律中有明确说明。首先,工资的定义很关键。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意味着,当员工离职时,从法律层面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在离职的这个节点,一次性将工资结算清楚并支付给员工。这里强调“一次性付清”,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及时获得应得的劳动报酬,避免用人单位无故拖欠。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虽然此条主要说的是档案、社保转移和经济补偿支付时间,但也从侧面反映出工资结算与离职手续办理的关联性。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这些规定,没有按时结算并支付离职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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