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离职后多久结算工资?
我最近打算离职,但是不太清楚公司应该在什么时候给我结算工资。我担心离职后工资不能及时到账,影响自己的生活。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离职后工资结算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是离职当天就得结清,还是有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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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于离职后工资结算时间是有明确规定的。 首先,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就是说,从法律原则上讲,在离职的这个节点,单位就有义务把工资一次性全部给劳动者结清。 在实际情况中,有些用人单位会在工资发放日一次性结算好离职劳动者工资 。这也是比较常见的做法,只要在合理范围内,也是被认可的。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这表明,如果涉及经济补偿,是要在完成工作交接时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及时结算工资,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友好协商,沟通工资结算的事情。要是协商不成,劳动者有权拨打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的电话进行投诉反映;若投诉后问题仍未解决,还可以直接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劳动仲裁申请,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而制定的规定。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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