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如何鉴定?
我前几天开车出门,和另一辆车有点小剐蹭,当时我没注意就直接开走了。后来对方说我这是交通肇事逃逸,我很疑惑,我真不是故意的。我想知道交通肇事逃逸是怎么鉴定的,像我这种情况算逃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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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交通肇事逃逸的鉴定要点。 首先,从主观方面来看,逃逸者必须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简单来说,就是明知道发生了事故,还想着躲开责任跑掉。如果当事人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事故而离开现场,那就不能认定为逃逸。例如,在轻微刮蹭事故中,由于声音很小或者车辆震动不明显,当事人没有察觉到碰撞,继续正常行驶,这种情况就不构成逃逸。《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明确指出,‘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其次,客观方面,要有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这包括驾车逃离和弃车逃离等方式。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有的当事人虽然离开了现场,但很快又返回,并且积极配合处理事故,这种情况一般也不认定为逃逸。另外,如果当事人是为了及时抢救伤者而离开现场,并且留下了真实信息,在合理时间内返回,同样不能认定为逃逸。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交警部门会通过现场勘查、调取监控录像、询问当事人和证人等方式来收集证据。比如,监控录像可以直观地反映当事人是否有离开现场的行为,证人证言则能帮助了解当事人在事故发生时的状态和后续的行动。 回到您的情况,如果您确实是没注意到发生了剐蹭而开走,主观上没有逃避责任的故意,那么通常不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但为了妥善解决问题,建议您主动与对方联系,说明情况,配合交警部门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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