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关于物业费管理费滞纳金的相关法律规定吗
我在按时交物业费这方面有时会因为各种事情忘记,最近听说可能有物业费滞纳金这回事,想知道咱国家法律上到底有没有相关规定啊?是怎么说的呢?我就想弄清楚在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要求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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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并没有直接针对“物业费管理费滞纳金”的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要明白,滞纳金原本是带有行政性质的特殊费用,一般是行政机关对不按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相对人,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的方法。物业作为服务型企业,从本质上来说,是没有权力征收滞纳金的。 不过,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很关键。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类似“滞纳金”的条款,这里其实约定的是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业主逾期不交物业费产生违约时,物业公司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比例收取违约金。 例如,合同约定业主逾期缴纳物业费需按每日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那么业主违约了,物业就能依约收取。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在实际生活中,多数情况下短时间欠费,物业一般不会收取“滞纳金”性质的费用。 相关概念: 滞纳金:带有行政性质的特殊费用,一般由行政机关针对不按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相对人征收。 违约金: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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