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所有的房子户籍上户主是谁?
我和家人共同拥有一套房子,现在要确定户籍上的户主。我不太清楚在这种共同所有房子的情况下,户主该怎么确定,是按出资比例,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呢?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依据和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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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共同所有的房子户籍上户主是谁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户主的概念。户主,简单来说就是一户之主,是这一户人家在户籍登记上的代表。 对于共同所有的房子,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户籍上的户主必须是谁。户主的确定通常是由该户的成员协商决定。在实际生活中,一般会选择房屋产权人、长辈或者家庭中具有主要经济来源的人作为户主。 从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这里所说的“主管人”并没有明确指向房屋的所有权情况,更多的是强调在生活中起到管理和主导作用的人。 如果共同所有房子的成员之间对于户主的确定产生了争议,无法协商一致时,可以寻求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的指导。户籍管理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户籍政策和规定给出合理的建议。比如考虑家庭成员的实际居住情况、与房屋的关联程度等因素。同时,在确定户主后,如果后续家庭情况发生变化,例如原户主搬离等,也可以按照规定办理户主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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