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双方首付婚后男方还贷离婚该如何分割?
我和另一半买婚房时一起付了首付,婚后一直是他在还房贷。现在我们打算离婚,就这套房子的分割问题不太清楚。想了解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我能分到多少,是按首付比例还是有其他算法,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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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分割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 根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表明,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也就是说,如果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没还完的贷款就由男方继续还。 而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意味着,婚后男方还贷的部分以及这部分所对应的房子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要进行分割。比如,婚后一共还了50万贷款,房子增值了100万,这部分价值需要在离婚时合理分配给双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是否有子女需要照顾、哪一方没有过错等情况来确定最终的分割比例。 相关概念: 不动产:指的是不能移动或者如果移动就会改变性质、损害其价值的有形财产,在这指的就是房子。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 财产增值:是指该财产在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等原因导致的价值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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