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是医疗事故?
我去医院看病,治疗后感觉病情不但没好反而加重了,我怀疑这是医疗事故。但我不知道该从哪些方面去判断这到底是不是医疗事故,也不清楚具体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想了解下如何认定是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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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认定医疗事故,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首先,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合法的医疗机构是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具备相应的医疗资质;医务人员则是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医生、护士等专业人员。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了这一主体要求。 其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必须有违法行为。这里的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比如,医生在手术前没有按照规定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检查,或者护士没有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等。 再者,必须有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结果。也就是说,患者确实因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为受到了身体上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最后,违法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即患者的损害结果是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直接导致的。如果患者的损害是由其他原因引起的,比如患者自身的疾病发展等,就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的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通常需要经过专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如果发生疑似医疗事故的情况,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或者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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