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
我家里人之前在医院治疗时出了状况,现在怀疑是医疗事故。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要怎么去鉴定这是不是医疗事故罪呢?具体有哪些方面需要考量,有什么标准和流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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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要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是主体方面。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医务人员。这里的医务人员是指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对病人救治、护理工作的医生和护士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了医疗事故罪的主体范围。 其次是主观方面。该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比如医生因为疏忽没有仔细查看病人的过敏史,导致病人用药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这就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再者是客体方面。医疗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医疗行业有其特定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破坏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同时也对患者的生命健康造成了损害。 最后是客观方面。这要求医务人员必须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例如,值班医生擅离职守,延误对危急病人的抢救和治疗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对诊疗护理的规章制度和常规作出了规定。只有当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时,才能认定构成医疗事故罪。 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判断。通常需要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专业程序,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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