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自动离职如何认定?
我在事业单位工作,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没跟单位打招呼就没去上班了。现在单位说我是自动离职,我不太清楚自动离职到底是怎么认定的,想知道法律上对于事业单位自动离职的认定标准和依据是什么。
展开


自动离职指的是劳动者没有按照规定的流程,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并且没有再回来工作的行为。对于事业单位而言,自动离职的认定需要遵循相应的规定和程序。 《关于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注:虽针对公务员,但部分原则可参考)等相关规定中,为事业单位自动离职的认定提供了一定的指引。通常来说,劳动者需要向单位提出离职申请,经过单位的批准之后,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这才是合法合规的离职流程。如果劳动者没有履行这些必要的程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就可能会被认定为自动离职。 具体到事业单位,认定自动离职一般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首先是时间因素。如果职工没有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超过一定的天数,通常是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单位就有权按照自动离职来处理。这里的旷工,就是指没有经过单位允许,也没有正当理由就不来上班的情况。 其次是主观因素。单位会判断职工是否有主观上不想继续工作的意图。比如职工明确表示不愿意再在单位工作,或者通过一些行为表现出不想回来工作的意愿,这些都可能成为认定自动离职的依据。 最后是程序因素。单位会看职工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离职申请。如果职工没有提交书面的离职申请,或者没有经过单位的审批就自行离开,这也符合自动离职的特征。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在认定职工自动离职时,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单位应该及时通知职工,告知其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自动离职,并给予职工解释和说明的机会。如果职工对单位的认定有异议,也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申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