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商业秘密侵权行为?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认定是一个复杂但有章可循的过程。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四款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要认定商业秘密侵权行为,通常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 第一,确认商业秘密的存在。这要求该信息必须具备秘密性、价值性和保密性。秘密性意味着该信息不为公众普遍知悉,具有一定的独特性;价值性是指该信息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保密性则是权利人对该信息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比如签订保密协议、设置访问权限等。 第二,判断侵权人获取商业秘密的手段是否非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明确列举了几种常见的非法获取商业秘密的方式,包括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第三,分析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权利人的损失是由侵权人的侵权行为直接导致的。比如,由于侵权人非法使用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导致权利人的市场份额下降、利润减少等。 在实际认定过程中,可能还需要结合具体的证据来进行判断。权利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拥有商业秘密,以及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而侵权人如果要进行抗辩,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此外,在一些情况下,还可能涉及到专业的技术鉴定等程序,以确定商业秘密的范围和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总之,认定商业秘密侵权行为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并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证据来进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