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该如何继承?


遗产继承在我国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和对应的流程哦。首先是遗赠扶养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就是说如果老人和别人签了这种协议,对方承担老人的生养死葬义务,老人去世后,其全部或部分财产就归对方啦。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老人无人照顾赡养的时候,而且它在所有继承方式里优先级是最高的。 再来说说遗嘱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比如老人可以提前写好遗嘱,说把房子给某个子女。遗嘱有多种形式,像自书遗嘱就是老人自己亲手写的;代书遗嘱是老人说内容,别人帮忙写;还有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公证遗嘱(经公证机构办理)。除了自书遗嘱,其他形式一般都得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然后是遗赠,这是被继承人生前立遗嘱,把遗产送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最后是法定继承,如果前面几种情况都不存在,就按照法定继承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也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关于遗产继承的程序,首先,继承开始后,应当由先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要是继承人中没人知道或者知道但没法通知,那就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接着,继承人要对继承的遗产进行认定。之后,要选定遗产管理人,有遗嘱的话,遗嘱执行人就是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得及时推选;没推选的,就由继承人共同担任;要是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那就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最后就是遗产分割啦,有遗嘱的按遗嘱来,没遗嘱的由法定继承人分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