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遗产该如何继承?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套房子,我是老人的子女之一,还有其他兄弟姐妹。我们都不太清楚这套房子作为遗产该怎么继承,是大家平分吗?需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有没有什么法律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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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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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名下的房屋按照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由继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过程。在我国,房屋遗产继承主要有两种方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例如,老王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他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就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可以共同继承老王的房屋遗产。在分配遗产时,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比如,老张立下遗嘱,将自己的房屋留给儿子小张,那么在老张去世后,小张就可以按照遗嘱继承该房屋。遗嘱的形式有多种,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但都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才能有效。 无论通过哪种方式继承房屋遗产,都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然后,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最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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