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帮人转账获利会怎么判?


在法律层面,用银行卡帮人转账获利的行为可能涉及多种罪名,具体的判决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首先,可能涉及的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里所说的“支付结算帮助”,就包括使用自己的银行卡为他人转账。所谓“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况。“情节严重”一般指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等情形。 其次,如果行为人在帮人转账时,对上游犯罪有更深入的参与,比如和实施犯罪的人有共谋,那就可能构成上游犯罪的共犯。例如,如果上游犯罪是诈骗罪,那么行为人可能会以诈骗罪的共犯来论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如果银行卡被用于转移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还可能构成洗钱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犯洗钱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之,银行卡帮人转账获利的判决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转账金额、获利情况、是否造成严重后果等。一旦发现自己涉及此类情况,应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配合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