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在离婚时是否需要分割?
我和配偶正在办理离婚手续,我们俩都有企业年金。我不太清楚这部分财产在离婚时该怎么处理,想知道企业年金是不是像其他共同财产一样,离婚的时候也要进行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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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在离婚时是否分割企业年金,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企业年金的性质。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企业年金作为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在一定程度上与养老保险金具有相似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企业年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积累部分,从性质上来说,是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其次,关于分割的条件。虽然企业年金在婚姻期间的积累可能属于共同财产,但它不同于一般的财产形式。企业年金通常有一定的领取条件,比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等。在离婚时,如果一方的企业年金尚未符合领取条件,不能直接进行分割。但是,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个人实际缴纳部分及其投资收益,另一方可以要求进行合理分割。 最后,分割的方式。如果企业年金已经符合领取条件,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分割的方式和比例。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企业年金的来源、双方的实际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合理的分割方案。总之,企业年金在离婚时是否分割以及如何分割,要依据具体情况,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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