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企业年金是否能分割?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在财产分割方面有个疑问。我有企业年金,不知道这部分在离婚的时候能不能进行分割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探讨离婚时企业年金能否分割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简单来说,就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一种额外的养老福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企业年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企业年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企业年金,离婚时一方主张将企业年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意味着,如果在离婚时夫妻一方已经退休且可以领取企业年金,那么已经实际领取到的企业年金部分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等一般都属于共同财产范畴,企业年金的积累也包含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投入。 而如果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企业年金条件,另一方不能要求对整个企业年金账户进行分割。不过,对于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的那部分企业年金,在离婚时是可以主张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的。也就是说,虽然此时不能分割未来可能获得的全部企业年金,但可以对已经用夫妻共同财产投入的部分进行合理分割。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