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全款买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判定?


在婚姻关系中,婚后父母全款购买的房子在离婚时的判定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关键在于房屋产权登记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全款买房,并且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这种登记情况下,可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例如,小明和小红结婚后,小明的父母全款买了一套房子,产权登记在小明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明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小红不能主张分割。 第二种情况,若婚后一方父母全款买房,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这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受赠财产,除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是均等分割,但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如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原则进行判决。比如,小张和小王结婚后,小张的父母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小张和小王两人名下,那这套房子就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 第三种情况,婚后双方父母全款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小李和小赵结婚后,小李的父母和小赵的父母分别出资一部分全款买了一套房子,产权登记在小李名下,若无其他约定,该房屋小李和小赵应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离婚时,就按照各自的份额进行分割。总之,婚后父母全款买房离婚时的判定需要结合具体的出资情况和产权登记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房屋的归属和分割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