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判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用性?


在专利领域,判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用性是一个重要环节。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这意味着它不仅仅是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是可以在实际中运用,并且能带来一定的好处。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明确规定:“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这为判断实用性提供了法律依据。 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的角度来看,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具有在产业中被制造或者使用的可能性。这里的产业包括工业、农业、林业、水产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以及文化体育、生活用品和医疗器械等行业。例如,一项新的机械发明,它应该能够按照设计的方式在工厂中被制造出来;一项新的医疗方法,应该能够在医疗实践中被使用。 而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则要求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实施后,在经济、技术和社会等方面产生有益的结果。比如,它可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改善产品质量、减少环境污染等。如果一项发明虽然能够制造或使用,但会带来严重的负面效果,如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等,那么它很可能不具备实用性。 在判断实用性时,还需要遵循一些原则。首先是可实施性原则,即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的。如果一项发明的实现需要依赖于某种目前尚无法达到的技术条件,那么它就不具有可实施性,也就不具备实用性。 其次是再现性原则,这意味着发明或实用新型在相同的条件下能够多次重复实施。例如,一项化学合成方法,只要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步骤进行操作,就应该能够多次得到相同的产品。如果该方法的实施结果具有不可重复性,每次得到的产品都不一样,那么它就不符合实用性的要求。 最后,在实际判断过程中,往往需要综合考虑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属领域的技术水平以及实际应用的可能性等多方面因素。只有在满足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同时符合可实施性和再现性原则的情况下,才能认定该发明或实用新型具有实用性。






- 发淫秽照片报警有用吗?
- 合同诈骗案件中经侦是否可以查封对方财产?
- 工程多次维修后该如何进行索赔?
- 二婚家庭中,前妻的子女能够来分割财产吗?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到期了该怎么办?
- 哥哥欠债后去世了该怎么办?
- 我全责,对方迟迟不修车怎么办?
- 判决书下来后赔偿款什么时候能拿到?
- 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简报是什么?
- 居住登记凭证在哪里查看?
- 醉驾五改二有政策了吗
- 无证驾驶黄牌电动车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 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是多久?
-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是怎样的?
- 代驾不签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 医疗事故未遂是怎么判刑的?
- 经典法规定的时间是怎样的?
- 五一高速免费是按上高速算还是收费?
- 房屋抵押权的效力如何认定?
大家都在问
- 发淫秽照片报警有用吗?
- 合同诈骗案件中经侦是否可以查封对方财产?
- 工程多次维修后该如何进行索赔?
- 二婚家庭中,前妻的子女能够来分割财产吗?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到期了该怎么办?
- 哥哥欠债后去世了该怎么办?
- 我全责,对方迟迟不修车怎么办?
- 判决书下来后赔偿款什么时候能拿到?
- 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简报是什么?
- 居住登记凭证在哪里查看?
- 醉驾五改二有政策了吗
- 无证驾驶黄牌电动车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 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是多久?
-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是怎样的?
- 代驾不签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 医疗事故未遂是怎么判刑的?
- 经典法规定的时间是怎样的?
- 五一高速免费是按上高速算还是收费?
- 房屋抵押权的效力如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