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要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首先,我们要了解医疗事故的定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有几个关键要素。第一,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是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合法医疗单位,医务人员则是在该机构中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如果不是在合法的医疗机构,或者是没有执业资格的人进行医疗行为,那就不属于医疗事故的范畴,可能涉及非法行医等其他法律问题。 第二,要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这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是医疗行业的基本准则,是保障医疗安全和质量的重要依据。比如,医生在手术前没有按照规定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检查,或者护士在用药时没有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这些都属于违规行为。 第三,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失。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故意造成患者损害的行为不属于医疗事故,而是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 第四,必须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这种损害后果包括身体上的伤害、残疾、死亡等,也包括精神上的痛苦。如果仅仅是医疗过程中存在一些小的瑕疵,但并没有对患者造成实际的人身损害,一般不构成医疗事故。 最后,违规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人身损害必须是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行为直接导致的。如果患者的损害是由其他原因引起的,比如患者自身的疾病发展、不可抗力等,就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在实际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时,往往需要专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他们会根据相关的证据和事实,运用专业的知识和经验,做出科学、公正的判断。同时,患者也可以通过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与医疗机构协商、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