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罪该如何判断?

我家里人在医院治疗时出了状况,我怀疑可能涉及医疗事故罪,但不太清楚判断的标准。想了解下,到底要从哪些方面来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呢?是看医生的操作失误程度,还是看病人的损害结果,又或者有其他的判断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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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量。 首先是主体方面。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医务人员。这里的医务人员是指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比如医生、护士、药剂人员等。他们在医疗活动中承担着专业的职责和义务。这在我国《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中,明确了犯罪主体的范围。 其次是主观方面。医务人员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失。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则是指医务人员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上述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如果医务人员是故意造成就诊人损害的,那就不构成医疗事故罪,而可能构成其他犯罪。 再者是客体方面。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医疗行业有其特定的规范和秩序,医务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破坏了这种正常秩序,同时也对患者的生命健康造成了损害。 最后是客观方面。医务人员必须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表现多样,比如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不认真履行职责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不负责任”:擅离职守的;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几个方面,才能认定构成医疗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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