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轻伤如何判?


在交通事故中涉及轻伤的判决,需要从民事和刑事两个方面来分析。 从民事层面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造成他人轻伤的肇事方,需要对伤者进行民事赔偿。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则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从刑事层面来看,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造成轻伤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这里的重大事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是指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所以,单纯的轻伤通常不会让肇事方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存在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即使只是造成轻伤,也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总之,交通事故造成轻伤主要是民事赔偿问题,但如果存在严重违法情形,也可能涉及刑事处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方应积极配合处理,与伤者协商赔偿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