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掩饰罪会怎么判?


洗钱掩饰罪,全称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简单来说,就是明知道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还通过各种方法来掩饰、隐瞒它的来源和性质。比如,把犯罪得来的钱通过一些看似合法的交易变成干净的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就像是有好几种不同程度的惩罚供选择。有期徒刑是要在监狱里服刑;拘役是在短期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管制则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而“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意思就是既可以在判刑的同时还要交罚金,也可以只交罚金不判刑。 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什么是“情节严重”呢?一般来说,涉及的犯罪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多次实施掩饰、隐瞒行为,又或者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等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比如,帮助犯罪分子掩饰、隐瞒了大量的诈骗所得,或者长期为犯罪集团的洗钱行为提供帮助等。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也就是说,如果是一个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犯了这个罪,单位要交罚金,单位里负责这件事的领导和直接办事的人,也要按照前面说的个人犯罪的量刑标准来判刑。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量刑。比如,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的情节,是否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否积极退赃退赔等。如果有这些从轻处罚的情节,法官在量刑时会适当从轻。相反,如果犯罪嫌疑人是累犯,或者在犯罪过程中有暴力抗拒执法等恶劣行为,就可能会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