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诈骗罪名如何判决?
我家里人涉及到了洗钱诈骗相关的事情,现在我们都很担心。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洗钱诈骗罪名一般是怎么判的呢?判罚的依据和标准具体是怎样的,希望能有个清晰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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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了解一下洗钱罪和诈骗罪这两个不同的罪名。 洗钱罪指的是,为了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实施的一些行为,像提供资金账户,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跨境转移资产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犯洗钱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洗钱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标准,各地区会根据当地经济情况有所不同。 如果一个人同时涉及洗钱和诈骗两个罪名,司法机关通常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处理。也就是说,会分别对洗钱罪和诈骗罪进行量刑,然后根据一定的规则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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