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做到守法跳槽?


跳槽是职场中较为常见的现象,但要做到守法跳槽,需要了解并遵循一系列的法律规定。下面从几个关键方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关于通知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的法定通知义务,目的是让用人单位有时间安排工作交接和人员调整。如果不履行该通知义务,可能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而劳动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某员工未提前三十天通知就擅自离职,导致公司某个项目因无人接手而延误,该员工可能需要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其次,要遵守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许多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保密协议要求劳动者在在职期间和离职后,对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竞业限制协议则是限制劳动者在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或者自己从事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比如,某科技公司的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离职后却马上到竞争对手公司工作,这种行为就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需要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再者,工作交接也至关重要。劳动者在跳槽时,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这不仅是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做好工作交接,既能保障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营,也能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例如,员工离职时不交接工作资料和客户信息,导致公司后续工作无法顺利开展,员工可能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最后,关于培训服务期。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比如,公司出资送员工去国外培训,约定了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工作两年后跳槽,就需要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总之,守法跳槽需要劳动者全面了解自己在劳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事,这样才能避免陷入法律纠纷,顺利开启新的职业旅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