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要让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需满足多方面的条件。 首先,签订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双方要能够理解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并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之一。简单来说,如果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因精神疾病等原因不能辨认自己行为,那么签订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 其次,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也就是说,双方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要是一方以威胁、欺骗等手段迫使另一方签订协议,受胁迫、欺诈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再者,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比如,协议不能约定逃避抚养子女的义务,或者约定将非法所得进行分割等。如果协议内容违反了法律规定,那么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另外,离婚协议只有在办理离婚登记后才生效。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双方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此时离婚协议才正式生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后,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离婚协议必须公证,但公证可以增强协议的证明力。公证是由公证机构对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在发生纠纷时,法院一般会直接采信其内容。不过,是否公证并不影响离婚协议本身的法律效力。 总之,要使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办理离婚登记等条件,公证则可以作为一种增强证明力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