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能让一方净身出户?


净身出户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通常是指在婚姻关系结束时,一方放弃所有夫妻共同财产,而仅带走自己的个人物品。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直接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让一方净身出户。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一方可能会少分或不分财产。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上述恶意侵害另一方财产权益的行为,那么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可以判决其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接近净身出户的结果。 其次,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来约定财产的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双方在婚内财产协议中明确约定,若一方出现特定情形(如出轨、家暴等)则放弃全部财产,该协议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旦约定的情形发生,另一方就有可能依据协议让对方净身出户。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对财产进行约定,但约定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认定也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此外,如果只是单纯以一方存在过错(如出轨)为由要求其净身出户,一般情况下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出轨方必须净身出户,通常只会在财产分割时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