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读书户口迁回该怎么办理?


户口迁移是指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的行为。对于小孩子读书户口迁回的办理,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办理条件。一般来说,需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比如孩子的父母在迁入地有自有房产;或者是投靠亲属,比如投靠在迁入地有户口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同时,还需要符合当地的户籍管理政策,比如有些地方可能要求迁入地的学校能够接收孩子入学等。 然后是办理所需材料。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一是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二是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三是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四是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五是如果是父母投靠子女的,需提供出生证明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可以证明亲子关系的文件。 办理流程方面。第一步,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也就是孩子准备迁回户口的那个地方的派出所。申请时需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是否符合迁入条件等。第三步,如果审核通过,迁入地派出所会签发《准迁证》。第四步,凭借《准迁证》到孩子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派出所会出具《户口迁移证》。第五步,最后再持《迁移证》、《准迁证》等相关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在办理过程中,各地可能存在一些细微差异,建议你在办理前先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顺利完成小孩子读书户口迁回的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