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如何做公证?


房屋租赁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房屋租赁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办理的相关步骤和要求。 首先,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公证,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当事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比如身份证、户口本等;法人则要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房屋租赁合同要携带原件,合同内容应包含租赁双方信息、租赁房屋的具体情况、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条款。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等,以证实出租方对房屋具有合法的出租权利。 接着是选择公证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便利,选择当地有资质的公证机构。你可以通过网络搜索、咨询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向有过公证经验的人打听,来确定合适的公证机构。 然后进入申请与受理阶段。当事人要亲自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如果是法人申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办理。填写公证申请表,表格中要详细填写申请公证事项的内容、原因、用途等信息。公证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通知单。 之后是公证机构审查。公证机构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可能会向相关单位或个人核实情况,比如向房产管理部门核实房屋产权的真实性。同时,也会审查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 最后,如果经审查,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公证机构会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