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三方债务如何抵消?

我涉及到一个三方债务的情况,我欠A一笔钱,同时B又欠我一笔钱。我想知道在《民法典》的规定下,这种三方债务能不能进行抵消,具体该怎么操作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要求和流程。
展开 view-more
  • #三方债务
  • #债务抵消
  • #民法典
  • #到期债务
  • #债务协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法典》中,三方债务抵消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简单来说,债务抵消就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三方债务抵消其实是债务抵消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涉及到三个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对于三方债务抵消,首先要满足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这一条件。比如,三方之间的债务都是金钱债务,就比较容易进行抵消。同时,这些债务都应当是到期债务。 在操作上,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其中一方想要进行债务抵消,需要向相关方发出通知。这个通知一旦到达对方,债务抵消就生效了。不过要注意,这个通知不能附带条件或者期限。 如果三方之间的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这就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三方需要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才能进行债务抵消。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