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加班费支付办法是怎样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经常需要加班,但不太清楚公司给的加班费对不对。我想知道国家规定的加班费支付办法是怎样的,按照什么标准来算,不同情况的加班费又该怎么给,希望了解这方面的详细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加班费支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当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以下是我国关于加班费支付办法的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明确加班的不同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加班主要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也就是在正常工作日内超出标准工作时长继续工作;二是休息日加班,即周六、周日等正常休息日进行工作;三是法定休假日加班,像春节、国庆节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加班。 对于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例如,小张的日工资是200元,他在工作日加班了2小时,假设他每天工作8小时,那么他每小时工资就是200÷8 = 25元。这加班的2小时,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给他25×2×150% = 75元的加班费。这是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比如小李在周六加班了一天,他的日工资是300元,公司又没有给他安排补休,那么公司就需要支付给他300×200% = 600元的加班费。这是《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例如小王在国庆节加班了一天,他的日工资是250元,那么公司就必须支付给他250×300% = 750元的加班费。这对应《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 在计算加班费时,工资基数的确定也很关键。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但不包括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福利费用等。 此外,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劳动者要清楚自己在加班时应得的权益,用人单位也应依法支付加班费。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